2011年12月7日 星期三

爐渣公路

星期一進行一趟台南市濱海爐渣公路之旅
台61已經成了全國最大的爐渣掩埋場
政府為幫煉鋼業者解決爐渣的問題
巧妙的將爐渣轉換程可再利用的資源
其實國外不乏爐渣再利用的案例
但是國外都有一套嚴格的規範
明定爐渣的使用方式、範圍
並落實管理
反觀台灣
只是讓爐渣成為可再利用的資源
然後就不管了
然後爐渣就出現在農業區、養殖區污染我們的食物生產環境
開放的水域,爐渣就成天泡在水中,
有毒物質不知是否溶出
爐渣上面已經附著牡蠣、藤壺等生物,
這些水產品不會有影響嗎?

泥土表層混著一層爐渣,下方就是開闊水域
誰保證這些有毒物質不會溶入水中進入食物鏈??
隕石狀的爐渣

在漁業養殖區公然推置與販售爐渣
所謂檢驗合格是指溶出實驗合格
對於土壤的管制標準而言
它的總量還是超出標準甚多

我的觀點:
爐渣並不是不能用,而是要用對地方
爐渣所含的重金屬總量並不會因為變成再利用產品就不見了
相關單位要做的是後端管理
就是確保這些再利用的產品能正確的用在該用的地方

道理很簡單,但是管理單位就是聽不懂 
唉!!!
可悲

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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